关于学习和执行国家卫计委《医疗质量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创建于:2016-11-21
创建科室:医务科
各科室:
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,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了《医疗质量管理办法》(请见附件),并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颁布,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。请各科室主任组织科内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,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。
附件:
医疗质量管理办法.doc
四川大学华西医院·西藏成办分院 医务科
2016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