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重申输血操作流程相关事项的通知
各临床、医技科室:
按照WS/T 433—2013 《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》内容,为确保输血用血安全,杜绝各临床科室在输血操作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,重申输血操作流程中需注意事项,请各科室依据规范要求遵照执行:
一、密闭式输血
2 输血前和床旁输血时应分别双人核对输血信息,无误后才可输注。
3 输血起始速度宜慢,应观察15 min无不适后再根据患者病情、年龄及输注血液制品的成分调节滴速。
4 血液制品不应加热,不应随意加入其他药物。
5 全血、成分血和其他血液制品应从血库取出后30 min内输注,1个单位的全血或成分血应在4h内输完。
6 输血过程中应对患者进行监测。
7 输血完毕应记录,空血袋应低温保存24 h
二、输血器的使用及更换
1 使用输血器时,输血前后应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;连续输入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,应在前一袋血输尽后,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,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。
2 用于输注全血、成分血或生物制剂的输血器宜4h更换一次。
三、输血反应
1 发生输血反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,更换输血器,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畅,通知医生给予对症处理,保留余血及输血器,并上报输血科。
2 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。 医务科 2016年11月2日
四川大学华西医院·西藏成办分院 医务科
2016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