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《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创建于:2016-11-21
创建科室:纪委
医院各科室:
现将西藏成办机关纪委转发的自治区纪委《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传达到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,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,并做好学习记录等相关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《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医院纪委
2016年10月20日
附件:
关于印发《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藏纪办发〔2016〕6号) 001.jpg
关于印发《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藏纪办发〔2016〕6号) 002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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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大学华西医院·西藏成办分院 纪委
2016年11月21日